这两天一个不大不小的新闻引起了车圈的热议,那就是路虎控告陆风X7抄袭揽胜极光一案,路虎居然告赢了。
路虎揽胜极光和陆风X7可以说都是近些年的明星车型了:2011年问世的路虎揽胜极光有个惊艳的外形,因为一直以来都以方正严肃面目示人的路虎,竟然推出了如此动感时尚的车型;2014年亮相的陆风X7则有个“惊讶”的造型,因为它和揽胜极光实在是太像了。
伴随着巨大的争议,陆风X7在2015年8月正式上市,12.98~14.78万元的指导价仅为路虎揽胜极光的几分之一。对于这款车,国内网友表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正方”认为从借鉴模仿到独立创新本就是后起之秀的必由之路,无可厚非;“反方”则表示模仿可以,但陆风模仿得也太过惟妙惟肖了,这就是山寨。
至于为什么路虎对此事保持沉默,有人说是价格相差悬殊,不构成竞争关系,更有人说是陆风早早申请的外观专利,路虎吃了哑巴亏。然而只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一查就能知道,路虎揽胜极光的外观专利比陆风X7要早得多。大概是为了辟谣吧,路虎再忍耐了两年后,终于就外观侵权一事将江铃控股(陆风汽车母公司)告上了法庭。
经过长达3年的多次诉讼,路虎和陆风之间的知识产权案件终于落下尘埃。近日,捷豹路虎在其全球官网上公布消息,中国法院支持了路虎的请求,裁定陆风X7抄袭了路虎揽胜极光的外观设计,必须立即停止侵权,现款陆风X7停产停售。
尽管对于路虎来说,这次判决有点“迟到的正义”的意思,陆风X7本身也已经走到了产品周期的最后,但这也已经是非常来之不易了,因为此前国外汽车品牌在中国关于中国品牌外观侵权方面的诉讼(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山寨”),鲜有获胜的先例:
2002年,日本丰田汽车向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吉利汽车的“美日”图形上班与丰田汽车图形商标“极为近似”,构成商标侵权。第二年11月,法院作出判决,此案吉利集团胜诉。不过此后不久吉利美日便退出市场,这个车标也就不再使用了。
2003年,日本本田汽车以外观侵权为由,将双环汽车告上法庭。本案中,本田汽车认为双环来宝S-RV在车身、大灯、尾门等方面都与自家生产并已经获得外观专利的CR-V车型很相似,已经构成侵权。与此同时,双环也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本田此前的行为是封杀对手、抬高自己,获取不正当竞争利润。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两款车存在明显差异,双环不构成侵权;此外,而本田的不正当竞争已经对双环造成损失,应赔偿双环经济损失1600万元。最终,这次侵权诉讼以最初的原告本田汽车赔钱告终。
当年双环旗下车型和其他品牌产品相似的还不仅S-RV一款,它生产的SUV车型双环SCEO就被指责长得像宝马X5。不过宝马一直没有起诉双环,直到后来双环打算将SCEO卖到前者的老家欧洲,宝马终于坐不住了。2008年6月,在提起诉讼9个月后,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作出判决,双环SCEO车型外观设计侵权,德国经销商必须停止双环SCEO的销售,并销毁现有汽车。不过宝马最终并没有在中国起诉双环。
2004年,通用大宇公司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奇瑞汽车,指责奇瑞QQ抄袭大宇Matiz(雪佛兰SPARK)、奇瑞东方之子抄袭大宇Magnus。经过三年的诉讼,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2008年,菲亚特汽车就长城精灵抄袭旗下熊猫车型分别向意大利和中国法院起诉,最终意大利法院判处长城汽车败诉,并禁止精灵车型在欧洲地区销售;而中国法院则做出相反的判决,认为长城汽车并不构成侵权。
以上案件中不一定每个都是真的抄袭,但国外品牌车型被中国选手“借鉴”却是不争的事实,然而除了上面这些例子外,鲜有外国车企正式起诉的案例,大概以上判例也让他们没有了胜诉的信心吧!
其实本着保护民族产业的目的,各国法院在跨国知识产权纠纷案上,很多都会做出一些有利于本国企业的判决(比如前段时间沸沸扬扬的三星、苹果知识产权纠纷,基本都是韩国法院判三星胜诉,美国法院判苹果胜诉)。
然而这次路虎和陆风的判决却似乎释放出了不同的信号。中国正在经历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制造业也正在努力从“中国制造”到“中国智造”转变。在这个背景下,为了让中国品牌汽车能够“走出去”并实现良性发展,自主创新就必须得到鼓励,而“山寨”这种权宜之计在中国品牌上可能会越来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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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从路虎告赢陆风 看中国汽车山寨诉讼史